沈言煊的马车中偶尔传来浓郁的饭香,刺激得我胃中泛酸。
终于,我到了县衙门口。
最后一段路,我几乎是匍匐着爬过去的。
膝盖太疼了,几乎没有知觉了。
沈言煊悠然走下马车,心情颇好。
“姑娘总是能刷新我的认知呢,孤真是佩服。”
我咧开干裂的嘴唇艰难出声:“您过誉。”
我就那么狼狈地趴在地上,看着一箱又一箱的金子抬到了我的身边。
我不由得咧开嘴笑。
换来沈言煊更嫌弃的表情。
我从地上艰难地爬起身,准备离开的时候,他又出声了。
“天恩浩荡,岂能有来无回?”
言下之意,是要我再继续跪着回去。
痛,身上真的好痛。
我咬了咬牙,又跪了下去。
回去的路比来时的路更加艰难。
因为我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。
一路上昏昏沉沉,有的时候昏死过去,会被沈言煊的人踹醒。
“藐视天恩,可是会死的。”
我强打着精神,努力睁着眼睛不让它闭上。
回到村子里的时候,我已经奄奄一息,爬不起来,也说不出来一句话了。
沈言煊原路返回,经过我身边时目不斜视,只留下一句——
“庸俗至极,恶心至极。”
县令在他身后,点头哈腰地跟上,我那时没有注意到县令回头看我时若有所思的眼神。
我松了一口气。
走了,他终于走了。
大娘们连忙一左一右搀扶起了我。
我颤巍巍地抬起手,指着那箱金子:“过冬,过冬有着落了……”
然后彻底昏死过去。
那场一来一回的“跪谢天恩”让我的双腿彻底落下了病根。
平素行走很困难,但好歹还能直立前行。
只是变天的时候,细细密密的刺痛会源源不断的传来,痛苦至极,过于难捱。
但我从来不后悔。
因为这些金子救了很多人的命。
那就是无比值得的。
马上就要过冬,我计划用那些金子为梨花村的村民们翻新老旧的茅草屋。
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。
直到即将竣工那天,我原本在和村民们讨论今年可以过个好年了,忽然一堆县衙的衙役举着长棍围住了我。